question-icon 安置房可以写谁的名字?

我家的老房子拆迁后分了套安置房,现在在办手续确定名字,我不太清楚安置房写名字有啥规定,是只能写户主的,还是家里人谁的都行?想了解下到底安置房可以写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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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关于安置房可以写谁的名字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严格的限制。从法律角度来讲,只要相关人员达成一致意见,安置房的产权人名字是可以协商确定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安置协议上明确了安置对象,那么这些安置对象都有资格在房产证上登记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在确定写谁的名字时,一定要谨慎考虑。 如果写的是家庭成员中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从法律意义上,该套安置房的产权就归登记人所有。但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其他约定,比如虽然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是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来明确各方的权益。不过这种内部约定只对家庭成员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此外,如果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名字登记,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总之,在确定安置房写谁的名字时,既要遵循法律规定,也要充分考虑家庭内部的实际情况和各方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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