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名字写谁的以后就归谁所有吗
家里房子要拆迁了,在考虑写名字的事情。就想弄清楚,如果拆迁房写了某个人的名字,是不是以后这房子就铁定归这个人了?想知道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不想稀里糊涂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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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名字写谁的并不一定就归谁所有。 首先,拆迁房归属不能单纯看名字。房产证是确定房屋所有权的重要依据,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通常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这个人依法享有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拆迁协议在拆迁过程中也很关键。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等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和履行要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拆迁协议上签字的人通常被认为是房产权益人,但不意味着房产证就必须写这个人名字。比如,被拆迁房屋存在共有情况,所有共有人都对房屋有权益,即使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房屋也不完全归这一人。 另外,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基于某种约定或安排,将拆迁房登记在某个人名下,实际房屋的权益分配可能并非仅看登记名字。例如父母为了方便,将拆迁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可能有口头或书面约定房屋的真正归属。 相关概念: 拆迁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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