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房子名字是谁就是谁的吗?

家里的房子面临拆迁,得到的拆迁房房产证上写了某个人的名字。但家里人对这个房子的归属存在争议,不清楚是不是写了谁的名字房子就一定属于谁。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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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拆迁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通常就是谁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房屋产权是房产所有者依据国家法规所享受的权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四项权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即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对应的人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例如,张三的房子拆迁后,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张三的名字,那么张三就是该拆迁房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权益。 其次,若房产证上仅登记一人姓名,则房屋所有权归此人所有;若登记多人姓名,则房屋为多人共同拥有。对于共同拥有的房屋,应由权利人推选的持证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他共有人则各自持有房屋共有权证书。比如,李四和王五共同拥有一套拆迁房,房产证上登记了两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李四和王五共同所有,两人共同享有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原房产证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过户或更改房产证上的姓名的。例如,赵六的拆迁房,经赵六同意后,可以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其他人,这种变更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另外,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协议也具有重要作用。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拆迁协议上谁签字,通常就代表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具有相关权益。因为拆迁协议只有所有权人签字后才有效,且一旦签字,就代表拆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约束。 总之,拆迁房子的归属问题不能仅仅依据房产证上的名字来简单判断,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是否存在合法的过户、变更手续,拆迁协议的签订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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