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到底归谁所有?
家里的老房子面临拆迁,最近一直在讨论拆迁房归属的问题,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拆迁房到底该归谁。 想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况下,比如婚前婚后、涉及不同产权性质房屋等,拆迁房的归属是怎么确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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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的归属通常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拆迁政策、法律规定以及拆迁协议等来确定。
首先,如果拆迁房是在拆迁前原有房产基础上进行安置补偿所得,那么一般归被拆迁人,也就是原来房产的所有者。
在婚姻关系方面,如果拆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并且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子拆迁获得安置房,没有特殊约定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是拆迁房在婚前获得,且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是基于该房屋的原有产权,那么该拆迁房通常归原房屋的所有者。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拥有一套房产,后来这套房子拆迁获得的拆迁房,就归婚前拥有该房产的一方。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若拆迁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拆迁房的归属对象,那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所有权;要是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拆迁房的归属,也应按照证据来确定。例如拆迁协议里写明某套拆迁房归某一特定人员,那就按协议执行。同时,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归属认定。总之,拆迁房归属问题复杂,要综合多方面 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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