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
我家之前房子拆迁,分了套安置房。现在家里人对这安置房的所有权有争议,不知道到底该归谁。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是怎么确定的 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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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确定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从一般情况来讲,如果安置房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那么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其次,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通常会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这个协议是确定安置房所有权归属的重要依据。协议里会明确被安置人的信息,一般情况下,被安置人就是安置房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人。比如,协议上写明是一家三口作为被安置人,那么这一家三口对安置房可能共同拥有所有权。
另外,如果涉及到继承、赠与等情况,所有权的归属会发生相应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如果安置房原所有权人去世,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所有权人将房屋赠与他人,并且办理了相关的过户手续,那么受赠人就成为新的所有权人。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导致所有权归属不明确。比如,家庭内部对安置房的分配存在争议,或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遇到这些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以最终确定安置 房的所有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