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哪个部门?

我家这边在搞拆迁,给了拆迁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房子所有权到底是归哪个部门管。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是其他机构呢?我想弄明白,这样心里踏实些,也能清楚之后关于房子的一些权益和手续该找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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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并不归某个部门所有。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说,被拆迁人通过合法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在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后,就成为该拆迁安置房的合法所有权人。 政府相关部门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主要起到管理和监督的作用。比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拆迁安置工作进行监管,确保拆迁安置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序进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土地的管理和规划,保障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合法合规。这些部门并不拥有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它们的职责是保障拆迁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 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拆迁安置房在未办理产权登记前,由拆迁实施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管理的情况,但这只是一种临时的管理行为,并不代表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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