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卖房撇清关系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闹离婚,现在我想把名下一套房子卖掉,不想再和对方有牵扯。但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离婚时卖房撇清关系的情况是怎么判定的。想了解法院在审理这类案子时,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我的这种做法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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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过程中卖房试图撇清关系,法院的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前或者离婚程序进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擅自出售,法院大概率会认定这种行为侵害了对方的财产权益,不会认可这种通过售房来撇清关系的做法。这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置时需要双方共同决定,保障双方的平等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要是房产原本就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程序进行期间,该方已经依法完成了售房手续,那么法院通常会认定这一行为是合法的财产处置行为,不涉及撇清关系的争议。个人财产的处置权归个人所有,在法律上有明确保障。 另外,关于离婚时房产分割还有多种情形。比如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或婚后夫妻约定的归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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