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离婚买卖该如何分割?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涉及到房子的买卖和分割问题,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不同情况下,比如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买的,或者一方偷偷卖了房子等,这种离婚时房子买卖究竟该怎么合理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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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子买卖的分割情况较为复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物,在离婚过程中一般不涉及分割问题,仍然归原所有人。这里的个人财物,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并且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资产时,需由双方先协议进行财产分割。比如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购买的房子,没有事先对房产产权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不论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写的是谁,也不论双方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若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交由当地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房产实际状况进行裁决和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的。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在婚姻期间故意隐瞒或恶意变卖共同拥有的房产,法院在对房产进行分配时可考虑对此人处以不分或少分的惩罚性措施。例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偷偷把两人共有的房子卖掉,且买房人是善意购买,给了合理价钱并办好了手续,那么另一方最多可以在离婚的时候找对方要点补偿。 相关概念: 个人财物:指属于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比如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等。 夫妻共有资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像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 善意购买:买房人不知道所购房产存在产权争议等问题,以合理价格购买且完成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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