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该如何处理房子分割?


离婚后房子分割问题,得先看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全额购买的房产,那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处理方式如下:首先是协商,房屋的分配比例、方式、期限等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要是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分割房屋时:若双方都想要房屋产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若只有一方希望取得产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要房子,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涉及公房使用权分割,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使用权,没有产权,离婚时法院只判决使用权归属。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相关问题做了规定。比如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使用权益等多种情况 。 相关概念: 公房使用权:指公房承租人对公有房屋享有的使用权利。 房屋产权: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