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案子如何进行赔偿?


医疗纠纷赔偿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后,医疗机构依法向患者支付的经济补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赔偿有明确规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相关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因为医疗事故受伤后进行治疗产生的药费、检查费等都在此列。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若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比如患者月工资5000元,因医疗纠纷误工1个月,那误工费就是5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如果需要专人陪护而产生的费用。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就会涉及这项赔偿。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比如轮椅、假肢等费用。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若患者因医疗事故去世,就有这项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患者需要扶养的人的生活费用补偿。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票据支付。比如患者及其家属为处理医疗纠纷往来医院、鉴定机构等产生的打车费、车票费等。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票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医疗纠纷赔偿较为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赔偿项目和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