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判缓刑的日期是怎么计算的?
我因犯罪被法院判处了缓刑,现在对缓刑日期的计算不太明白,想知道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中间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缓刑日期计算的具体规则。
展开


缓刑日期的计算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指的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如果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那么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抗诉期(一般是10天),判决书就生效了,缓刑考验期就从这个生效日开始计算。要是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对于缓刑考验期限的长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 举个例子,如果被判处拘役3个月,那么缓刑考验期最短是3个月(原判刑期),最长是1年,但不能少于2个月;要是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考验期最短是2年,最长是5年。需要注意的是,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是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的。因为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和之前的羁押性质不同。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