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婚姻关系?


注销婚姻,通俗来讲就是让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不再存在,常见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此外还有可撤销婚姻的特殊情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商量好了,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时,双方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带上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等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材料后,符合要求就出具受理凭证。接着有三十天冷静期,这期间如果双方都没反悔撤回申请,期满后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某些重要问题谈不拢,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这时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看看能不能让双方和好或者达成离婚协议。要是调解没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来决定是否准许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可撤销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婚姻。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上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知道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可撤销婚姻:不完全具备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受胁迫方或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况的一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机关请求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