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流程各有不同。 协议离婚:首先是申请环节,夫妻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带上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清楚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内容。 接着是受理,婚姻登记员按规定对提交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 然后是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可持证件和回执单(遗失需书面说明)向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去申请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之后是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带齐规定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机关会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查。 最后是登记(发证),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先起草离婚起诉状,可自己或委托律师来写,要写清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和事实理由。 接着准备证据,像夫妻感情破裂、家庭暴力、分居等方面的证据。 然后是法院立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并按要求缴纳诉讼费,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通知开庭时间。 再是庭审,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证据、陈述事实理由,对对方证据质证和辩论。 最后是判决,法院审理完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结果可能涉及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若一方不服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应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的期限,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 管辖权:指法院对某个案件有权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范围,离婚诉讼中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