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具体需要经过怎样的流程?
我和配偶打算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但不清楚该 走哪些程序。我们没有太多法律方面的知识,想知道离婚的流程到底是怎样的,是需要自己准备很多材料,还是直接去相关部门办理就行,还有没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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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流程分别如下:
**协议离婚流程**:
- **申请离婚**:夫妻双方需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会进行初审,若认为满足离婚条件,则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源自《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员会按工作规范登记并发给《离婚证》。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诉讼离婚流程**:
- **起诉阶段**: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结婚证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
- **受理阶段**: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 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此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答辩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审理阶段**: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 **宣判阶段**: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诉讼离婚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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