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该如何维权?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离婚协议里写好了他每月给抚养费。但现在他一直拖着不给,我生活压力很大,不知道该怎么让他支付抚养费,也不清楚有哪些途径可以维权,希望得到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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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维权。首先,我们要了解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我国,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父母离婚,这种义务也不会消除。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当对方不履行协议支付抚养费时,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友好的交流,明确告知对方支付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提醒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沟通协商的方式较为温和,有可能和平解决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提供离婚协议、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以及未履行该义务的事实。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里明确了抚养费的支付,而对方拒绝支付,这种情况下,您无需再起诉,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强制执行措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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