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要怎么申请赔偿呢?

我家的地和房子面临征地拆迁,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去申请赔偿。想知道从开始准备到最终拿到赔偿,每一步具体要怎么做,还有需要注意哪些关键事项,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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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拆迁申请赔偿,通常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了解政策法规。要熟知征地拆迁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征补标准、范畴和流程等。这些信息可通过互联网、政府公告、媒体获取,也可直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 其次,核实征地合法性。要确保征地项目手续合规,可查阅征地批文、土地征收决定书等权威文件。 接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用于评估财产价值。 然后,商议补偿事宜。与征地拆迁执行方就补偿方式(如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及补偿金额进行商讨。 再之后,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内容、方式、期限等条款。 之后,领取补偿金或进行产权置换。按照协议约定,被拆迁者可选择领取补偿金或进行产权房屋的交换。 再然后,搬迁与交地。收到补偿后,被拆迁者需按约定期限完成搬迁,并将土地和房屋移交给征地单位。 最后,后续跟进与监督。搬迁完毕后,要关注补偿款项支付状况,确保补偿措施落实。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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