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对方全责该如何进行理赔?


当遭遇追尾事故且对方全责时,理赔流程及相关要点如下: **责任认定**: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到现场勘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的全责责任。这是后续理赔的重要依据。 **收集证据**:妥善保留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车辆维修的费用清单及发票、医疗诊断证明(若有人身伤害)、误工证明等。这些证据将用于向对方或其保险公司索赔。 **确定赔偿范围**:赔偿范围涵盖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部分。 - **人身伤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涉及车辆维修费用、车辆内物品损失、车辆救援费用等。 **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准备好责任认定书、维修单据发票等相关材料,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一般而言,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若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再由对方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倘若赔偿金额仍有不足,超出部分则需由对方自行承担。例如,车辆维修费用总计3万元,交强险赔付2000元后,剩余2.8万元若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内,就由该险种赔付;若超出限额,超出部分由对方承担。 **协商或诉讼**:若与对方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可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