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想开了该怎么注销?


当公司不想继续经营时,注销公司是一个必要的法律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公司注销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注销的原因。公司注销通常发生在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情况下。在您不想继续经营公司时,就属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情形。 接着是公司注销的流程。第一步是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步是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需要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等。 第三步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四步是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完成清算后,就进入注销登记阶段。先到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然后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接着注销银行账户,最后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在整个注销过程中,您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比如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