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怎样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呢?


在离婚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对方过错证据** 如果存在对方有过错的情形,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这些证据的收集非常关键。例如,若是遭遇家暴,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可以作为有力证据。同时,受伤后要尽快前往医院进行验伤,保留好验伤报告。另外,若发现对方与他人同居,可收集相关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财产相关证据**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收集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证明财产归属的文件;银行账户明细,以了解双方的存款情况;股票、基金等投资账户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财产的相关资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三、子女抚养证据**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需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例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教育背景证明等,以显示自己能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和良好的教育条件。还可以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对方有不良嗜好、健康问题等。 **四、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 首先,要主动调整心态,紧密配合律师工作,避免犹豫不决而错失收集证据的良机。其次,要小心对方收集、毁损证据,谨慎与对方律师接触,防止对方套取己方证据。再者,不要随意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更不要轻易接受对方律师的询问。最后,取证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这是一条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