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该如何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步骤。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证据类型及收集方法,同时给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类型。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是很重要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这些能直接体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能证明劳动关系,因为只有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才会为员工缴纳社保。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如工作牌、门禁卡等,也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它们表明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一员。 此外,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像打卡记录、考勤表等,也能反映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情况。还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同事的证言可以从侧面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接下来是收集证据的方法。对于工资支付凭证,劳动者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打印工资流水明细,上面会显示用人单位的转账信息。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清单。工作证、服务证等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招工招聘记录和考勤记录一般由用人单位掌握,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监察部门调查等方式获取。对于同事的证言,最好让同事出具书面证言,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进一步核实。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总之,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积极主动地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