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给别人工程应该如何收管理费?


在工程承包中,收取管理费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工程分包有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的区别,合法分包才能依法依规收取相关费用。 对于合法分包情形下的管理费收取标准,定额取费中有相关规定:如果建设单位将总承包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2% - 5%计取;要是建设单位将总承包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1% - 3%计取 。 从实际操作来看,当甲方直接分包时,乙方可以按分包价款记取总包服务费(也叫对分包管理费),同时丙方应向乙方交纳总包配合费;当总包直接分包时,分包方应向总包支付分包管理费(定额说明)和总包配合费,费率由双方协商解决 。 另外,在工程实践中,工程管理费一般按工程总造价的5% - 10%收取,也有公司把总造价中的人工费剔除后分别按5%、8%或10%来收。不过,具体收取比例还需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行情以及双方的约定等来综合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人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或者向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出借承包人资质,这种情况下约定的“管理费”可能得不到法律支持。比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2020)最高法民终576号案例中,东方公司与黄某约定的“承包费”(管理费)问题就经过了复杂的审理过程。 在收管理费时,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管理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同时要确保分包行为合法合规,保障工程质量和各方权益。 相关概念: 总包服务费:是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 总包配合费:分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用于补偿总包单位因分包工程而增加的管理成本等费用。 违法分包: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