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土地确权后该如何补偿?
我家土地已经完成确权,现在面临拆迁,不知道能获得怎样的补偿。也不清楚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拆迁土地确权后的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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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土地确权后补偿的相关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首先,土地确权就是政府相关部门依法确定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归属。在拆迁时,已确权的土地能更明确地保障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从补偿范围来看,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是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农作物等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所以,在拆迁土地确权后,具体的补偿要依据当地的区片综合地价和相关政策来确定。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或政府相关机构咨询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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