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车祸应该如何赔偿?
自己坐熟人的车出了车祸,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赔偿的事情,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来说,熟人车祸在不同情况中到底该怎么赔偿,是熟人司机赔还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没底,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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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车祸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区分是否有偿搭乘。如果是有偿搭乘,比如付费拼车等类似情况,就和普通的交通事故赔偿类似。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如果熟人司机有责任,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是无偿搭乘,也就是善意同乘。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简单说,就是一般情况下车辆所有人要赔偿,但会适当少赔点,除非开车的熟人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比如酒驾、严重超速等。 另外,还有一种恶意同乘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如果同乘人强迫、指使等导致司机开车,实际控制车辆运行,这种恶意同乘人就是赔偿主体,因为此时司机已丧失对车辆运行支配权,是被迫驾驶。 总之,熟人车祸赔偿关键看是否有偿、司机和同乘人有无过错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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