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追尾汽车受伤了该如何赔偿?


当电动车追尾汽车受伤后,赔偿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不同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电动车属于电动自行车,且负有全部责任,同时其行为对汽车及乘客或财物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先由该电动自行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进行赔偿。 要是赔付金额仍无法弥补实际损失,就需要按照以下规定承担剩余赔偿责任:一是若机动车一方在此次事故中无任何过失,那么它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二是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而引起的,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如果电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那么赔偿责任就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如果电动车一方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受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对于汽车一方,如果有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用等也在赔偿范围内。 总之,具体的赔偿要先看电动车是否投保交强险,再看事故中双方的责任认定情况,以此来确定最终的赔偿方案。一般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请求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确定赔偿金额和责任承担。 相关概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交强险,是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为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等情况,对事故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作出的判断,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不同情况,以此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