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烧伤工伤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朋友在工作时不幸遭遇三级烧伤,现在面临着工伤赔偿的问题。但他不太清楚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又是怎么计算的。而且担心公司在赔偿过程中会不会有不合理的操作,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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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烧伤工伤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例如,某职工本人工资为3000元,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为2400元,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则工伤保险基金需补足100元差额。 **生活护理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等级的,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其他费用**:还可能包括医疗费用(如住院治疗、手术费用以及康复治疗费用等)、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上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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