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公司辞退后失业金怎么赔偿?

我被公司辞退了,不知道失业金这块是怎么赔偿的。我在这家公司工作挺久了,也一直有缴纳社保。现在突然没了工作,想了解下能拿到多少失业金,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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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帮助他们在失去工作收入的这段时间维持基本生活。当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后,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被公司辞退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情况。 关于失业金的赔偿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来说,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来制定具体的金额。 至于领取期限,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失业金的流程通常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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