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构成强奸罪后对受害人该如何赔偿?

我想了解一下,要是有人犯了强奸罪,那对于受害人具体要怎么赔偿呢?我身边发生了类似的事情,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受害人能得到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大概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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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构成强奸罪后,犯罪人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是因为强奸罪给受害人带来了身心伤害,法律规定犯罪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首先,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就是受害人因为被强奸而身体受伤去看病所花费的钱,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误工费,这是受害人因为身体原因没办法正常工作而损失的收入;护理费,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需要人照顾,照顾的人产生的费用就是护理费;交通费,为了治疗和处理这件事情来回奔波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为了让身体更好地恢复,补充营养所花费的钱;住院伙食补助费,要是受害人住院了,这就是在住院期间吃饭的补贴费用。 如果因为强奸行为导致受害人残疾了,那么犯罪人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比如轮椅、拐杖等帮助受害人生活的器具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要是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犯罪人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另外,关于精神损失费,在刑事诉讼中,法律通常只规定被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些地方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支持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获得赔偿的途径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犯罪人主动与受害人协商赔偿金额;另一种是受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已经审结,那么就单独作为民事案件来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会和刑事案件一起审判,但有时候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相关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而提起的要求被告人赔偿的民事诉讼。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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