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构成寻衅滋事罪,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殴打他人”,就是没有正当理由地打人,“情节恶劣”一般是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殴打他人手段残忍、造成他人轻伤等后果。比如说,张三在大街上看李四不顺眼,无缘无故就上去对李四拳打脚,并且导致李四受了轻伤,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这一条。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就是对他人进行追赶、阻拦、用言语侮辱、威胁等行为。“情节恶劣”可能包括多次追逐、拦截他人,造成他人精神恐惧不敢正常生活等情况。例如,王五长期在一个小区里追逐、辱骂同小区的赵六,导致赵六不敢出门,严重影响了赵六的正常生活,王五的行为就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就是强行索要别人的财物,“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就是随意破坏或者占有公家或者私人的财物。“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财物数额较大,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比如,孙七在商场里看到一家店铺的商品,强行拿走几件不付钱,并且把店铺里的一些商品故意损坏,给店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孙七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就是在人员密集的地方故意制造混乱,引起恐慌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比如导致商场无法正常营业、交通严重堵塞等。例如,周八在火车站故意大喊有炸弹,引起火车站内人群恐慌,导致火车站秩序大乱,周八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只有当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并且达到相应的情节要求时,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