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出版物如何定罪量刑?


非法经营出版物,是指在没有获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经营活动。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根据《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该解释第一条至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关于量刑,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首先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如果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会处以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上不足600张(盒)的,会被判处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盒)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且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其次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之后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盒)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如果是单位犯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另外还有升格量刑的特别规定,不过这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定是否适用。总之,法律对于非法经营出版物的定罪量刑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