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赌博如何定罪?


网络赌博的定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对于网络赌博定罪的具体情形及相应法律依据如下: - **构成赌博罪的情形及量刑**: - **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或者以赌博为业。 - **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情形及量刑**: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均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 - **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总之,网络赌博的定罪量刑需要综合考虑赌博的形式、参与人数、赌资数额、获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