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罪该如何定罪处罚?

我最近了解到食品安全问题很受关注,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更是严重。我想知道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法律具体是怎么定罪和处罚的呢?想详细了解不同情节下的量刑标准,以及在实际中是如何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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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的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里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这类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就是说,只要实施了这种在食品里掺入有害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有害食品的行为,就会面临这样的处罚。 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导致多人身体出现严重不适、住院等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进而面临更重的处罚。 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这个罪名是选择性罪名,包括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有害食品)选择,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行为特征确定犯罪罪名,比如生产有毒食品罪、销售有害食品罪等。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选择性罪名:既包括行为方式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选择,司法实践中根据行为特征确定具体犯罪罪名的罪名类型。 双罚制:单位犯罪时,既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又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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