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妻子要离婚该如何应对?


当妻子提出离婚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在冲动之下做出不理智的反应。 在法律层面,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能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要是有一方不同意,比如你不想离,或者在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有分歧,那么妻子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时会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你不想离婚,在妻子起诉后,你要做好应诉准备,向法院表达自己不愿离婚的意愿,并积极举证你们夫妻感情良好的证据,比如共同旅游的照片、互相照顾的记录等,证明你们感情还没破裂,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形。要是你也同意离婚,那么就需要和妻子共同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争取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妻子提出离婚,先冷静沟通,了解她的想法和诉求,再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处理。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对离婚涉及的各种问题达成一致,然后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并做出判决,决定是否准许离婚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