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20万无力偿还该怎么办?


如果欠款20万无力偿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办法和需要了解的法律规定。 首先,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若贷款人同意,就可以展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所规定的。协商时要向债权人说明自身经济状况,争取对方理解,看能否达成一致,比如适当延期还款或者减免部分债务。 要是协商不成,债权人可能会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若债权人胜诉,而债务人依然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如果确实是暂时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要是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那就会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另外,永久无力偿还和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暂时无力偿还就是在短期内没有能力归还,这种情况可分期偿还;永久无力偿还指因特殊原因永远无法偿还,这种情况下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欠款不还,还可能面临一些后果。比如产生逾期费用,债权人可能会加收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并且随着逾期时间增加费用不断增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以后贷款、办信用卡等金融服务可能会受影响;若被起诉到法院,除了偿还债务,还可能要支付诉讼费用、滞纳金、利息等额外费用;败诉后法院可能冻结资产或强制执行财产;极端情况下,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展期:就是延长还款期限。 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