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围殴1人两人持刀但未构成轻微伤该如何处理?
我遇到个事儿,有三个人围着打我,其中两人还拿着刀,把我吓得不轻。后来检查发现没构成轻微伤,可这事儿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吧。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处理他们,我的权益又该怎么保障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这种三人围殴一人且两人持刀但未构成轻微伤的情况下,主要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方面的规定。
首先,解释一下治安管理处罚,简单来说,就是对于一些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情况,进行的一种处罚方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而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属于加重情节,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这里三人围殴一人属于结伙殴打他人,符合加重情节的情况。
不过,如果该事件存在一些情节相对较轻的因素,比如及时停止侵害、认错态度较好等,那也有可能在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的幅度内处罚,罚款也会相应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此外,即使未构成轻微伤,受害者依然可以要求围殴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如果双方对于赔偿等问题有争议,公安机关首先会进行调解。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但如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概念: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民事赔偿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主要目的是对受害者的损失进行弥补。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