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肇事逃逸且没钱赔偿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借车肇事逃逸且没钱赔偿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处理办法。 首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借车肇事逃逸者会被认定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这是因为逃逸行为破坏了事故现场,使得事故的真实情况难以还原,逃逸者理应对此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借车肇事逃逸案件中,通常借车人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主体。如果车主在借车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饮酒后仍借车给他等,那么车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者,当肇事逃逸者没钱赔偿时,可以通过保险来进行赔偿。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肇事逃逸者进行追偿。如果肇事车辆还购买了商业险,不同的商业险条款对于肇事逃逸的赔偿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商业险可能会将肇事逃逸列为免责条款,不予赔偿。 另外,如果保险赔偿后仍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肇事逃逸者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在执行阶段,如果肇事逃逸者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肇事逃逸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受害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最后,肇事逃逸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