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款一直不给该如何处理?


如果公司欠款一直不给,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首先是协商。协商就是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欠款的事情,明确表达希望对方尽快还钱的想法。比如,了解一下对方不还钱是资金周转困难,还是有其他原因。这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法,如果能协商成功,大家都省心。 要是协商没用,还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过,发出支付令有前提条件,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债务纠纷,同时,债权人必须请求债务人偿还的是金钱或者具有价值的证券等财产性权益。 若支付令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了。到人民法院诉讼,要先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 +1份,还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各一份。然后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并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同样为被告人数 +1份。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流程审理,若胜诉之后对方拒绝履行,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通过诉讼不仅能要回欠款,还可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概念: 支付令: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不同情况诉讼时效不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