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该如何处理?
开车时和别人撞车了,当时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走了。现在很后悔,也很担心被查到。想知道这种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处理啊?是罚款还是会被拘留,会不会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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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要面临多种后果。 首先是刑事责任方面。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又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因为逃逸行为严重危害了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和司法秩序,所以处罚较为严厉。 其次是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无论逃逸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逃逸者都将失去驾驶资格且无法再重新获得。 最后是民事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责任”就是民事赔偿责任,因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被破坏,交管部门难以认定责任,所以首先推定逃逸者有过错承担全部责任,除非其能证明对方也有过错才可以减轻责任,这无疑加重了逃逸者的举证责任。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后切不可逃逸,应积极面对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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