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民法典中,辱骂他人该怎么处理?

我最近在生活中遇到有人无端辱骂我的情况,这让我心里很不好受,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我想了解下具体依据民法典,面对这种辱骂他人的行为,有哪些合法有效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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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中,辱骂他人是一种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所享有的权利,辱骂他人会损害他人的社会评价,构成侵权。 当遇到他人辱骂时,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先向对方提出口头警示,要求其停止不当行为。若对方不听劝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其次,如果对方多次实施辱骂行为,严重干扰到受害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辱骂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例如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手段特别恶劣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侮辱罪、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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