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致双手残废会怎么处理?
我跟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伤害了对方,导致对方双手残废。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会不会判很重的刑,要赔多少钱,我该怎么做才能减轻处罚,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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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致双手残废的行为属于比较严重的故意伤害情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在法律概念上,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重伤”,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双手残废一般会被认定为重伤。“严重残疾”,通常是指造成被害人器官严重缺损、严重畸形、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况,双手残废大概率也符合这一标准。 其次,在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也就是说,加害人需要对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后续康复费用、因残疾导致的生活不便所需的辅助器具费用,以及因为残疾而减少的未来收入等进行赔偿。 最后,关于如何减轻处罚。如果加害人在伤害行为发生后,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属于自首;积极帮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属于立功;及时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其谅解书等,都可能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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