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事故别人全责该怎么处理?

我前几天在路上正常行驶时,被另一辆车追尾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现在我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做,比如赔偿流程是怎样的,需不需要自己垫付费用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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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别人全责时,通常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确保现场安全,若有人员伤亡,要立即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同时,尽可能收集证据,例如现场照片、对方车辆和驾驶证信息、目击证人联系方式等。 接着,联系对方的保险公司。全责方需向其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定损中心进行处理(无人伤时一般无需通知交警)。双方需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及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需携带),共同前往定损中心,填写互碰责任书,并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 定损完成后,若选择在定损中心合作的修车厂维修,无责方无需支付费用。在修完车取车离开前,需将行驶证、驾驶证及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对方(无责方也需提供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若选择非定损中心的修车厂修理,需保留对方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告知修车厂接待人员报案号即可,修车厂会与保险公司联系安排定损修车。 在赔偿方面,若造成人身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财产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不足的部分,由负全责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可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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