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作为、敷衍了事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警察不作为、敷衍了事的情况,不用着急,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首先要明确,警察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等,他们应该积极认真地处理事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而且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当遭遇这种情况时,你可以这样做:第一,直接拨打市公安局督查队电话进行投诉,清晰准确地反映具体情况,提出合理诉求。第二,向其所在的公安机关投诉,把事情的经过、自己的不满等详细说明。要是该公安机关没有处理好,还能向上级部门投诉。第三,可以向纪检监察委等部门举报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力对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在投诉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与警察沟通的记录、现场的照片或视频等,这些证据能够支持你的诉求。其次,投诉时要明确投诉对象,包括涉事警察及其所属部门。并且要如实提供信息,不能夸大或虚假陈述。 此外,如果是报案时警察敷衍了事,在报案过程中,要明确要求警方准确详尽记录案件信息,索要受案回执。警方做完笔录后仔细核对,有错误及时更正并签字。提交资料时向公安机关索要加盖公章的材料清单。 相关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会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可能会联系你进一步了解情况或要求提供证据。若确认警察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会依法依规处理,并告知你处理结果;要是投诉内容不属实或证据不足,也会向你说明情况。 相关概念: 检举:就是公民或者组织向有关部门揭露违法违纪行为。 控告:指的是受违法违纪行为侵害的人向有关部门告发、控诉。 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接受案件的一种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