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正处于分居状态,现在准备离婚,不太清楚分居期间的财产要怎么处理。比如哪些算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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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居期间的财产处理,需要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通常归个人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例如,一方在分居期间因工伤获得的赔偿,这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 **协商处理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确定财产的分配方式。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某些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同时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 **照顾原则**: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在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的情况下,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和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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