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债务离婚时一方不知情该如何处理?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涉及到债务问题。有部分债务是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我不确定这些债务该怎么算,是要一起承担,还是对方自己负责?想了解法律对于这种一方不知情的夫妻债务是如何规定和处理的。
展开 view-more
  • #夫妻债务
  • #离婚债务
  • #债务处理
  • #共同债务
  • #个人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夫妻债务离婚时一方不知情的情况,首先要判断该债务的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例如,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如买菜、水电费等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如果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虽然债务是以一方个人名义借的,但实际上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那么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不知情的一方要先看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共同生产经营等,以此确定是否为共同债务,进而明确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