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少缴税款为目的该怎么处理?
我在经营生意的时候,发现有同行以少缴税款为目的,做了很多小动作。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有怎样的处理方式,所以想了解一下,以少缴税款为目的的情况,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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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少缴税款为目的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可能涉及到两种情况,一是合理避税,二是偷税漏税,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也大不相同。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减少纳税的经济行为。它是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比如,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合理安排自己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等方式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允许和支持的,不会进行处罚。 而偷税漏税则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以少缴税款为目的的行为,一定要准确判断其合法性,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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