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纳税申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最近在处理税务申报的事情。我有点担心不小心出现虚假纳税申报的情况,也怕公司里有人为了利益这么做。所以想了解一下,虚假纳税申报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达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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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二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简单来说,如果纳税人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达到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时在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和接受处罚时不配合,就会被立案追诉。要是纳税人之前有过相关违法记录,再次出现这种情况且满足数额和比例要求,也会被立案。而扣缴义务人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达到十万元以上,同样会面临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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