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寻衅滋事会怎么处理?
我之前有两次寻衅滋事的情况,现在又涉及到了寻衅滋事。我很担心会受到严重处罚,想知道第三次寻衅滋事在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处理,会不会比前两次判得更重,具体的处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呢?
展开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之前已有两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第三次寻衅滋事仍然有可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但由于多次违法,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从而处以更接近上限或者就是上限的处罚。 然而,如果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的“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所以,第三次寻衅滋事如果符合刑法规定的情形,就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而且多次寻衅滋事本身就是加重处罚的一个情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