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跟谁该怎么决定?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最头疼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都想让孩子跟着自己生活。但又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到底孩子跟谁该依据什么来决定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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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跟谁生活也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在生理和情感上的依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学习条件;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孩子的生活环境,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还有父母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例如,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可能就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律赋予他们表达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意愿的权利。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能有自己相对满意的生活环境。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核心是围绕着孩子的利益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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