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庭上别人欠钱不还该如何辩护?

我朋友被人告欠钱不还,让我帮着想想办法。我不太懂法律,就想知道在法庭上要从哪些方面为他辩护啊?要是没有借条这种直接证据该怎么应对?还有法庭辩论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给我些具体实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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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庭上为别人欠钱不还进行辩护,需要多方面考虑。 首先要确定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借贷关系成立包含几个关键要素,一是借贷双方有正式的借贷合意,通俗讲就是双方都明确同意有这笔借款这回事;二是确实把钱借出去了。比如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能证明这些情况。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中有体现。 如果没有借条,那就需要找其他理由来对抗对方的主张。例如可以主张这笔钱是买东西付的款,或者是被赠予的,又或者是租房子交的定金等,总之要说明这笔钱不是借款。 在准备阶段,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如果主张是买东西付款,那有没有购物相关的凭证、聊天记录等;要是主张赠予,有没有相关的聊天记录、说明赠予的文字材料等。 到了法庭辩论阶段,要仔细聆听对方的陈述和观点。对方可能会拿出各种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这时要针对对方的证据和观点进行有力反击。不能只是机械地念辩护词,要有自己灵活的思考和针对性的反驳。比如对方拿出转账记录,但你能证明这转账是基于其他合法原因,就要清晰地阐述。 最后发表辩护意见时,要确保法官能听懂。把自己的理由有条理地说清楚,明确表明自己的立场,让法官充分理解,这样才能增加辩护的说服力。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能证明对方主张权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那么对方的诉求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相关概念: 借贷合意:就是借贷双方都明确达成借款的一致意思表示。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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