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如何认定犯罪?


故意伤害他人认定犯罪,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是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简单说,就是自然人保持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完整性的权利。比如,打断别人的腿,就侵犯了他人腿部肢体的完整性,这就是对身体健康权的侵害。需要注意,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算犯罪,不过像军人战时自伤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就会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也建立在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基础上。 接着是客观方面。一方面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有积极的作为,像拳打脚踢、刀砍枪击等;也有消极的不作为,比如保姆看到小孩拿刀伤害自己不管,导致小孩受伤。既可以自己动手,也能利用他人或者驯养动物实施。另一方面,这个损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要是某种致伤行为被法律允许,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像正当防卫没超过限度、医生给病人截肢治病等情况。并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得造成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达到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没达到伤害等级或只是轻微伤,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然后是主体方面。满16周岁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要是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后是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比如,故意用刀捅别人,就是希望伤害结果发生;看到有人可能被重物砸伤,却不提醒,导致对方受伤,这就是放任伤害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概念: 身体权: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刑事责任年龄: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