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应当怎么判定?

我和丈夫打算离婚,我是女方,孩子的事让我很纠结。我们孩子还小,我特别希望能争取到抚养权好好照顾他。想知道在我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对孩子抚养权是怎么算的,具体判定标准是啥,该做些什么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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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此外,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这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也会准许。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它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看跟随哪一方生活对孩子的成长,包括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环境等各方面更有好处。 轮流抚养:即父母双方协商好,在不同时间段轮流直接照顾、抚养孩子,保障孩子能和父母双方都有相处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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